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产品认证 |
澳大利亚的标准机构为 Standards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Limited,其前身是 1992 年成立的 Australian Commonwealth Engineering Standards Association,1929 年改为 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把澳大利亚认证称为 SAA 认证应根据“SAA 制定的标准来认证”的简称,但作为标准制定机构,SAA 从没有颁发过产品认证证书。SAA 于 1988 年又改名为 Standards Australia,1999 年由协会改为有限公司,称为 Standards Australia International Limited。SAA 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与政府没有直接的关系,尽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是它其中的成员。然而,由于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技术基础设施中的重要性意味着同政府的密切合作和是非常必要的。为了确保这点,自 1988 年开始,SAA 和联邦政府之间有一个理解备忘录承认 SAA 是澳大利亚的非政府标准机构的较高组织。在备忘录中指出,标准的制定要与 WTO 的要求一致,为此,有协议指出当合适的国际标准已存在时,就不用制定新的澳大利亚标准。 澳大利亚的标准以’AS’开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联合标准为AS/NZS’标准。澳大利亚的标准与新西兰的标准基本与 IEC 一致(目前澳大利亚的标准有 33.3%完全与国家标准一致),存在一些国家差异,如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某些产品的标准(如电源适配器)规定必须按热带气候来考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推行标准的统一和认证的相互认可,产品只要取得一个国家的认证后就可在另外一个国家销售。 A、 认证/监督机构: 澳大利亚是联邦国家,电器安全及能耗要求的认证、控制和管理工作由各个州或地区的监控部门(Regulatory Authority)按照本州/地区的认证程序进行,各州及地区的相关部门清单请间表 1。任何一个州颁发的证书在其他州/地区同样有效,不许任何附加手续,这已经由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此外,SAA 标准制定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QAS(Quality Assurance Services Pty Ltd.)是澳大利亚的NCB(National Certification Body),其出具的证书也到了各个州或地区的承认,有同等的效力。 表 1 澳大利亚各个州或地区的监控部门州或地区 部门 Queensland Electrical Safety Office ,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Western Australia Technical and Safety Division ,office of Energy New South Wales Safety and Standards Branch,Department of Fair Trading Victoria Office of the Chief Electrical Inspector Tasmania Office of the Electricity Regulator South Australia Energy Division ,Department of Minesand Energy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Regulation ,Department ofUrban Services Northern Territory Power and Water Authority B、 产品安全认证 澳大利亚没有统一的安全认证标志,各个州或地区都先后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对电器产品的管理方法。虽然名称及颁布的日期不尽相同,各个州或地区关于电气安全立法的内容基本一致。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 AS/NZS4417.2 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目录在政府的公报上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较为活跃。以昆士兰 Act 1994)宣布了电器认证、销售及使用的详细规定。 1、管制类电器: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并且规定标识(必须打上证书号)。 应当注意的是,认证程序只针对安全性而非性能或品质,除非与安全性相关。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 Q91610(昆士兰)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 V90263(Victoria 维多利亚) N10422(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尔士) TCA08012(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尔士) 2、非管制类电器:非管制类产品虽然不强制取得认证,但其安全性由销售商/生产商负责,可以自愿申请认证。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好较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 CS/431/Q(昆兰式) CS/108/N(新南威尔士) RCM 标志: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 RCM 标志(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 EMC 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在产品取得安全认证和电磁兼容注册后,可通过颁发安全认证的监管机构或“RCM Registrar”(Standards Australia)申请使用 RCM 标志。 C、能耗标签 尽管在大部分州与地区对白家电与家用空调的能耗都有类似的强制要求,各个州的强制认证产品目录不尽相同。目前昆士兰州与维多利亚州的产品目录较为齐全。任何一个州的登记在其他的州与地区也同样有效。能耗要求适用于下列家用电气: 电冰箱与制冷器(测试标准:AS/NZS 44741.1、AS/NZS 4474.2) 洗衣机(测试标准:AS/NZS 2040.1 、AS/NZS2040.2) 干衣机(测试标准:AS/NZS2442.1、AS/NZS2442.2) 洗碗机(测试标准:AS/NZS 2007.1、AS/NZS2007.2) 单向家用空调(测试标准:AS/NZS3823.1.1、AS/NZS3823.1.2、AS/NZS3823.2、AS/NZS3823.3) 申请人必须向监控机构提交申请表并附上完整正确的测试报告及能耗标签的样本。测试报告必须由经 TCA 认可的实验室出具,自签发日起三年内有效。 D、电磁安全性要求 在澳大利亚电磁兼容性由 ACM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监控,在澳大利亚的EMC 体系下,产品分为三类,供应商在销售二、三类产品前必须在ACMA 注册申请使用 C-TICK 标志。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 c-tick 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电源适配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极高的产品,即 CISPR11 与 CISPR22 覆盖的产品。 由于在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Australia 注册申请使用C-TICK 标志的申请人只限于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注册公司,可通过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买家或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由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的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Australia by Office of Shang Hai (TCA Shanghai Co., Ltd.)认证机构申请 。 澳洲已经没有 SAA 这个认证标志,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只是市场上很多人还沿用旧的叫法而已。 SAA 的更名历程如下: SAA---QAS---SAI Global or ESV ,DOIR(Q number),TCA Australia Pty Ltd ,而且 SAI 也是有标志的,有效期 5 年: 1.Standard Mark Scheme:有标志的,需要厂检,价格偏高,在澳洲信用度较高; 2.Electrical Safety Type Examination Sxheme: Q XXXXX, 不需要厂检,价格比 standard mark scheme 便宜,准入澳洲市场; 由于一般客户只要求准入澳洲市场即可,所以我们一般不推荐第一种。 以上安全认证全部都是非强制的,一般需要 CB 报告,费用低廉,时间一般 2 周就可以拿证,但注意一点,如果产品是插墙式电源,他的插头必须通过澳洲 AS/NZS3112:2004 的标准; 现在澳洲力推 RCM,把 EMC 和 SAFETY 合二为一的一种登记办法,当产品全部取得了 C-TICK 和 safety 号码以后,经过登记,即可取得 RCM 的标志,值得注意的是,RCM 是没有实际的证书的,RCM 由于需要通过 C-TICK,所以当地代理商由 TCA by Office of Shang Hai (TCA Shanghai Co., Ltd.)认证机构申请)也是必需的。 二、澳洲和新西兰电磁兼容标准符合性协议 为了解决对无线通信的干扰问题,澳洲通信局和新西兰无线电频谱管理组提出了电磁兼容标准符合性(符合相关标准)的协议。此协议旨在通过对电子的和电的产品的发射进行技术限制来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随着电子系统和数字技术应用的增长和其国内环境的变化,此协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此协议包括一系列的技术性标准和产品准入到澳洲和新西兰市场的共同的标准符合性程序。此协议在两国具同等的法律地位且符合性在两国间同样被认可,同时它也用来消除两政府间的差异,促进两国间产品流通和服务,并且此互认的范围正在欧洲更多的国家之间逐步实施。 所有在附录内强制标准覆盖的电子的和电的产品必须适应EMC(电磁兼容)标准符合性协议。 电磁兼容标准符合性协议 为了确保符合 EMC 标准符合性协议,供应商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 ●建立产品的技术依据 ●一份符合性声明 ●准备和保持符合性文档 •受控地加贴标签到产品基于这个 EMC 标准符合性协议,产品投放到澳洲或新西兰市场之前,必须由(由 TCA by Office of Shang Hai (TCA Shanghai Co., Ltd.)或 ACM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澳洲通信局)或 RSM(the Radio Spectrum Management GrouD 新西兰无线电频谱管理组)申请注册使用C-TICK 标志。只要申请一次,标签和相关证明在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都是被认可的。 等级划分及符合性记录要求EMC 体系定义了产品符合性的 3 个级别,级别是基于产品预期的干扰风险。 1.等级 1 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影响较低的产品: ●手动开关或继电器; ●不带电刷的感应电动机: ●常规的 AC/DC 变压器; ●阻抗元件等 符合性记录要求 ●符合性声明; ●产品描述(仅通信类产品); ●必须加贴标签(仅通信类产品),其他产品自愿加帖标志。 2.等级 2 对发射干扰影响较大的产品: ●微处理器或基于时钟频率的数字设备; ●换向器,滑线电动机; ●弧焊机; ●开关电源,起动器,电动机控制器。 符合性记录要求 ●符合性声明; ●产品描述,检测报告或 TCF(Technical Construction File); ●必须加贴标签。 3.等级 3 对发射干扰影响较大的产品: 在 CISPRII 范围内的产品 符合性记录要求 ●符合性声明; ●产品描述,检测报告(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或 TCF: ●必须加贴标签。 符合性证明 符合性证明是由澳洲的供应商或海外的制造商为证明其产品满足适用的标准而签署的文件。它必须由公司的高层签署。签署的声明在ACA 或 ASM 需要时必须可得到。 每一个新型号或新产品都需要一个符合性声明。当基本型号变化时,如果这种变化不是技术性的重大变化(例如,装饰的变化或没有改变基于基本型号的无线电频谱发射特征的),那么供应商可以继续沿用此声明。这就是说供应商可以在一份声明的支持下在市场上投放基于基本型号的若干变化的产品,即系列产品。在符合性文档里必须包括一份签署的说明,说明中要识别这些系列产品,描述它们与基本型号之间的差异和产品基于一个声明上市的原因及一份符合性声明下的系列产品。 当供应商对产品修改的可能的影响有任何疑问时,供应商应测试新型号或为产品建立一份 TCF。(系列产品,例如各种配置下的灯具或个人计算机。) 基于一份声明的所有产品必须在 EMC 的项目上与基本型号是一致的。 声明必须包含如下信息: ●系列差异和相同点; ●对基本型号采取的变化; ●解释产品基于一个声明上市的原因。 免除条款 在澳洲 EMC 规则不适用于以下环境: 1.检测或教学用的电子设备; 2.以不可拆除的方式安装的由元件或硬件组合成的设备; 3.用作展示展览用的原型设备; 4.备用部件; 5.二手产品不包括改动过的产品: 6.功率不超过 6 个毫微瓦的产品: 7.MC 规则以外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8.用来强制执法(由澳洲的执法机构)的设备 9.民航局的飞行器和地面设备; 10.防卫设备(军用); 11.注册的交通工具; 12.治疗仪器(医疗管理局权限内的)。 在新西兰,以下产品不适用 EMC 规则: 1.功率不超过 6 个毫微瓦的产品; 2.备用部件: 3.注册的交通工具; 4.军用设备或武器系统; 5.军用的防卫设备和武器系统; 6.符合性等级 2 以下产品; 7.用作展示展览用的原型设备; 8.以不可拆除的方式安装的由元件或硬件组合成的设备; 9.只有组合成产品时才发挥作用的元件; 10.产量少于 10 个/年的产品; 11.用电池供电的产品: 12.EMC 规则以外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符合性记录 符合性记录是供应商为了证明其在澳洲和新西兰市场上投放的产品满足相关标准的声明的文件集合。这些记录通常被称为符合性文档,文档内容要依赖于符合性等级。它们通常包括以下某些或全部内容。 1.检测报告或 TCF: 2.上市产品的描述,描述要明确定义(例如,铭牌或型号),可能包括图片或框图: 3.电路原理图: 4.签署的符合性声明。 注:符合性记录可以为电子档,但要求在审核时能提供英文的书面文件。一旦供应商经检查通过,可以在澳洲,新西兰或海外其他国家保存这些符合性记录,但在 ACA 或 ASM 要求检查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可以得到。且在 c?TICK 申请表格上的注册地址在检查时必须是有效的。符合性文档必须在产品停止在澳洲或新西兰市场供应后保持 5 年。 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可以是下列的任意项: 清晰的产品图片,印制图,电路图,推广材料,维修指南,操作指南或使用手册,产品标准件清单或包裹的产品的附件,安装手册。 一份技术性描述可能为: 1.产品执行的规范: 2.其他信息如 PCB 修订本,软件修订本或硬件修订本。 加贴标签的要求 标签表明产品符合其适用的标准而且建立了一条可追溯的供应商和产品间的链。未经 ACA 或 ASM 许可,标志的使用权不能转让给其他组织。 EMC 标准符合性协议范围内的除了符合性等级为 1 的(可自愿加贴)产品在投放到澳洲或新西兰之前均要求加贴标志。标志由 C-TICK和的供应商代码组成。C-TICK 标志仅被用在满足 EMC 标准的产品上。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电源适配器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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